2003年12月1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上,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陈焕保、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苏崇信走上了领奖台,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陈焕保,男,45岁,汉族,大专,现任秦安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1999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0年被县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院评为“优秀法警”荣立个人二等功;2001年荣立个人一等功;2003年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陈焕保的足迹里有一串串故事:
1997年7月4日中午,正在家中午休的陈焕保听到“砍人了,来人啊”的呼救声急忙跑出家门,见一歹徒手持菜刀追赶县农电公司职工李元喜,李元喜的背部、肩部、胳膊多处已被砍伤流着鲜血,吃力地奔跑,身后歹徒挥着带血的菜刀,边追边喊:“我要把你砍死”。在场的观众被惊呆了,没人敢上前制止,情况十分危急,见此情景,陈焕保丝毫没考虑个人安危,奋不顾身地扑上去,大喊一声:“放下凶器”,并机智地打掉了歹徒手中的菜刀,经过一场激 烈的搏斗,终于将歹徒擒获,一起恶性事件得到了制止。接着他又组织群众把受伤的李元喜送往医院抢救;同时向派出所报警,公安人员迅速赶到,将持刀行凶的王某抓获。
1998年9月11日晚9时,家住秦安县天光厂住所区陈建文的“天马”125摩托车被盗,住在同区的陈焕保闻讯赶到,报案后,接报的公安干警勘验现场后,询问失主盗贼逃窜去向时,因失主提供的逃窜方向不确定时,说:“现在已天黑却逃窜方向不明,道路不畅通,没办法追击”,在公安干警拒绝追击的情况下,陈焕保主动帮助失主追查,经简单的调查后,凭他多年的经验判断盗贼很可能顺兰新公路西北方向逃窜,立即租了一辆汽车追去,当追至郭嘉寺咀贫道口,有位三轮车司机反映,在王甫梁上发现有辆无灯摩托急驰而过,陈焕保推断可能是盗贼。便催司机开足马力追,一直追到通渭县境内,在一山坡拐弯处,借着微弱车灯,发现前面有一辆急驶的摩托车,失主确认为是自己的车后,陈焕保他们紧随其后,此刻,两名盗贼发现有人追赶,后座上的盗贼亮出了两把匕首,在车灯的照射下,闪着寒光,赤手空拳的陈焕保想着如何擒住盗贼,为确保安全,在路过一家榨油坊时,向主人说明情况,借了一把铁锨和一根木棒继续追赶,再次追上后,盗车贼忽左忽右,无法超前拦截。在路面较宽处,汽车与盗贼驾驶的摩托车平行行驶,陈焕保警示盗贼停车无果时,用木棒从窗口猛捅出,将摩托车推倒,没等盗贼爬起,陈焕保迅速跳下车,猛扑上去,将一名盗贼当场抓获,另一名趁天黑潜逃。经过8个小时的追逃,凌晨5时许,盗贼被押送县公安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